2006年第10期 总第10期 2006年12月24日
全国报业广告信息交换平台
全国报业广告营销联盟
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媒介管理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62号
   世纪城5区8号楼1E
邮编:100089
联系人:李森 彭慧芳
联系电话:010-51986262
传真:010-88596883
投稿邮箱:lisen826@yahoo.com.cn

  
  简 讯

  独 家 披 露
  中国人民大学传媒所发布2006年前三季度
   报业广告调查报告

  市 场 动 向
  尹明华:平面媒体的寒冬是种周期性下滑
  《广州日报》社区报近日诞生
  尼尔森数据:前10个月我国广告市场花费
  
      总额达3157亿元
  CTR:中国广告继续放缓增长 教育婴幼值得关注
  慧聪数据:06年11月平面媒体广告总量报纸前10名
  2007年中国广告营销10大发展趋势预测
  财税部门颁布广电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
  分时传媒:户外广告告别“个体”模式
  南京汇特传媒集团1亿包揽沪电话亭广告
  盛大全面开展游戏广告招商

  广 告 政 策
  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颁布2007年执行
  全国统一广告监测中心即将建立

  新 媒 体
  手机电视推动三网融合 开启融合之门
  iResearch:2006年中国网络视频市场产值可达5亿

  海 外 来 风
  天空广播携Google将在线广告搬上电视
  美报纸发行量创15年最大跌幅

 ●专 论
  经营报业要有产业链意识










全 国 报 业 广 告 信 息 交 换 平 台
工 作 条 例


前 言

 20世纪最后20年,是我国报业快速发展的20年。报纸广告经营作为报纸市场化运作中的重要环节,越来越成为影响报纸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报业的改革与发展,报业广告经营的实践也在快速地发展,新的经营理念和操作手法层出不穷。从报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形势看,报业广告经营正面临来自各方的挑战,需要各从业单位加强联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信息沟通,提高信息交流的质量和效率,共同应对市场挑战,并集中组织国内目前有限的专业研究力量,对一些影响报业广告经营的关键性问题进行研究攻关,以提高从业人员和单位对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见性、前瞻性。
  为此,在相关报社的要求和支持下,由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媒介管理研究所发起成立全国报业广告信息交换平台,并制定本工作条例,以指导和规范本平台的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职责
  全国报业广告信息交换平台是各相关从业单位自发组成的联谊性非正式组织,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业内联谊,协调同业利益,推动报业广告经营理论研究和报业广告经营管理信息和先进经验的交流,促进全行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有效开展工作,平台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吸收和组织相关从业单位及相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参加活动。并面向成员单位提供服务。

 第二条 宗旨
  全国报业广告信息交换平台应本着全心全意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宗旨,坚持以研究和探索我国报业广告经营发展的规律以及报业广告经营管理中产生的实际问题为中心开展工作;应面向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以推进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报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三条 原则
  全国报业广告信息交换平台应本着“立会为公,民主办会,促进研究,加强交流,提高水平,服务行业”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四条 任务
  全国报业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的主要任务如下:

  1. 举办《报业广告信息参考》(月刊),为业界提供广告信息的交流平台,为报业广告经营方面的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资讯。
  2. 举行报业广告经营年度调查和季度调查,免费向会员报社及时提供相关调查报告。
  3. 举办报业广告经营方面的年度峰会,为报业广告经营方面的领导提供沟通、学习的平台。
  4. 举办报业广告经营方面的培训和专题研讨活动,为提升报业广告经营者的能力、素质和理念服务。
  5. 组织成员单位与国外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学术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报社的广告经营方面的先进经验。
  6. 举办全国报业广告营销联盟,为报社间的广告经营合作服务。
  7. 接受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委托,提供专项研究、调查和咨询服务。
  8. 组织国内外有关报业广告经营的研究成果的编辑出版活动。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会员资格
  凡在中国国内拥有正式刊号的报刊,承认本条例,热心行业公益,并愿意承担一定义务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本平台会员。
  每一会员单位可推荐1—2名资格适当者入选,担任本平台常务理事和理事。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平台的工作有建议、监督和批评权;
  3、参加本平台举办的有关活动;
  4、请本平台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5、了解本平台经费的使用情况;
  6、有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l、遵守本平台条例,执行本平台决议,自觉遵守行规、行约和行业道德;
  2、热心本平台工作,积极参加本平台组织的各项活动;
  3、分担本平台的调研和日常活动经费。

 第八条:会员资格的终止
  如遇以下情况,经常务理事会决议同意,本平台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
  1、会员单位法人资格被撤销;
  2、会员单位的行为严重损害本平台的声誉和利益;
  3、会员单位无故拒绝分担经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全国报业广告信息交换平台常务理事会是本平台最高决策机构。每年召开年会一次,讨论批准本平台的工作计划、研究课题计划和财务预算,审议批准本平台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各常务理事有平等的表决权。

 第十条:本平台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常务理事全体会议多数同意产生。
设秘书长一人,由主任委员提名,经常务理事全体会议多数同意产生。

 第十一条:本平台日常工作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媒介管理研究所。秘书处应定期向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常务理事会议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秘书处应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二条:本平台的经费来源:
   1、平台员单位捐助;
   2、本平台举办的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
   3、社会捐助和其他正当收入。

 第十三条:本平台的经费支出:
   1、各项活动费用;
   2、调研费用;
   3、日常办公费用;
   4、少量劳务酬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本平台开展活动或活动终止,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和民主协商的前提下进行。原则上,结束本平台的活动,须经常务理事全体会议三分之二多数同意。

 第十五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本平台常务理事会。

 第十六条:本条例不尽事宜或临时重大事项,由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协商—致决定。

 

                          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媒介管理研究所
                              全国报业广告信息交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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